軍事交通圖
前山寨與澳門形勢圖
General Map of Qianshan Fort and Macao漢 語 拼 音 | Qianshanzhai yu Aomen xing shi t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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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圖年代 | 清嘉慶16年後(1811-) |
原圖尺寸 | |
板式類型 | 彩繪 |
材質 | 紙本 |
色彩 | |
數量 | |
類型 | |
典藏國別 | |
典藏單位 | 大英圖書館(British Library) |
徵引書目 | 《大清一統志》,卷441,〈廣州府二〉。 乾隆《高宗實錄》,卷204,〈8年11 月.辛卯〉。 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七,〈經政.營制〉。 |
備註 | Or. 12242 (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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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題已佚,據圖中內容訂為〈前山寨與澳門形勢圖〉;全圖不附圖例、比例,方位標示於圖沿四周,採東上、西下。前山寨在香山縣東南130 里的濱海港口;圖中以形象繪製寨城、聚落、汛守、炮臺、關閘、港灣及澳門島上各項洋式建築、砲臺;各處貼紅簽墨書標示地名,並以前山寨城為中心,註記了寨城至各處的道路里程。圖左上方有一段署名 W. A. 的英文註記:「這紙前山(葡萄牙人稱為卡薩布蘭加)與澳門圖,是1841 年2 月26 日攻佔虎門要塞不久後,我在著名的關(天培)將軍(水師提督)臥房尋獲。 W. A.記於澳門」。
海防營駐前山寨,康熙三年(1664)始築土城(《大清一統志》,卷441,〈廣州府二〉);乾隆八年(1743),總督策楞(?-1756)奏請肇慶同知移駐澳門前山,「稽查出入海船,兼管澳夷,歸廣州府管理;其原管捕務,歸肇慶府通判兼理。又將香山縣縣丞,移駐澳門,專司民蕃詞訟,屬該同知管轄。再照理猺同知之例,給與把總二員、兵丁100,在香山、虎門兩協內各半抽撥,并酌撥巡緝船只、添建衙署營房,鑄給印信」(乾隆《高宗實錄》,卷204,〈8年11 月.辛卯〉)。嘉慶14 年(1809),海防營改為前山營;督撫奏請設立專營控制澳門,移平鎮營遊擊、守備,兼撥千總、外委作為前山營,隸左翼鎮管轄。嘉慶15 年(1810)設水師提督,區分水、陸,改歸廣州協管轄(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七,〈經政.營制〉)。內河水面二隻槳船,在澳門東西南三處海面往來巡緝;嘉慶16 年(1811),「改為前字第壹、貳號」(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七,〈經政.營制〉);即圖中紅簽「前字第壹號入額槳船壹隻」及「前字第貳號入額槳船壹隻」。據此,判斷本圖繪於嘉慶16 年後。
本圖可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〈廣東省屬各州府縣地輿圖說〉(平圖021157)、〈廣東省地圖〉(平圖021477)、〈廣東至暹邏水陸道里圖〉(軍機檔附圖010186)及美國國會圖書館藏〈廣東全圖〉(gm 71005120)、〈廣東通省水道圖〉(gm 71002467)、〈廣東全省水陸輿圖〉(gm 71005159)對應參照。
海防營駐前山寨,康熙三年(1664)始築土城(《大清一統志》,卷441,〈廣州府二〉);乾隆八年(1743),總督策楞(?-1756)奏請肇慶同知移駐澳門前山,「稽查出入海船,兼管澳夷,歸廣州府管理;其原管捕務,歸肇慶府通判兼理。又將香山縣縣丞,移駐澳門,專司民蕃詞訟,屬該同知管轄。再照理猺同知之例,給與把總二員、兵丁100,在香山、虎門兩協內各半抽撥,并酌撥巡緝船只、添建衙署營房,鑄給印信」(乾隆《高宗實錄》,卷204,〈8年11 月.辛卯〉)。嘉慶14 年(1809),海防營改為前山營;督撫奏請設立專營控制澳門,移平鎮營遊擊、守備,兼撥千總、外委作為前山營,隸左翼鎮管轄。嘉慶15 年(1810)設水師提督,區分水、陸,改歸廣州協管轄(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七,〈經政.營制〉)。內河水面二隻槳船,在澳門東西南三處海面往來巡緝;嘉慶16 年(1811),「改為前字第壹、貳號」(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七,〈經政.營制〉);即圖中紅簽「前字第壹號入額槳船壹隻」及「前字第貳號入額槳船壹隻」。據此,判斷本圖繪於嘉慶16 年後。
本圖可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〈廣東省屬各州府縣地輿圖說〉(平圖021157)、〈廣東省地圖〉(平圖021477)、〈廣東至暹邏水陸道里圖〉(軍機檔附圖010186)及美國國會圖書館藏〈廣東全圖〉(gm 71005120)、〈廣東通省水道圖〉(gm 71002467)、〈廣東全省水陸輿圖〉(gm 71005159)對應參照。